【陽光研究】2016臺灣民眾對外貌的意向與經驗 調查結果摘要

壹、調查目的:

為瞭解社會大眾在各種不同情境以及社會關係中,對於自身以及 他人明顯的身體特徵的接受程度,以及針對民眾自身或他人遭遇與外 貌有關的經驗與影響,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於2013年進行「臺灣民眾對外貌的意向與經驗調查」,相隔 3 年之後,於2016年再次進行訪問調查,藉以追蹤探討社會大眾在各項外貌議題上的看法 改變情況

 

貳、調查與分析方式說明:

委託典通進行電話訪問調查,調查對象為台灣地區20歲以上一般民眾,有效樣本1075人。

問卷題目及抽樣方式與2013年一致,以便做跨年度比較。

本次調查增加20-39歲民眾行動網路調查方式,以補充此年齡族群在市話調查中接觸比率較低的問題,並進行多元調查方整合分析。

參、調查結果摘要:

調查結果與發現:

  1. 12.1%台灣民眾曾因外貌而遭受他人取笑、13.7%因外貌被取不喜歡的綽號,11.5%曾因外貌被批評。
  • 相當於每8個人就有1個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
  • 有身體特徵困擾者遭受上述不友善對待的比例,又明顯高於無身體特徵困擾者的經驗。
  • 國高中時期最常因為外貌被取綽號,且有1/2產生自信心受損等負面影響。

2.與2013年調查結果相比,發現結果如下:

(1)民眾因外貌引發他人趨避行為的情形較2013年改善;(2)民眾因外貌受他人取笑或批評的比例明顯下降;(3)對他人身體特徵的關注度或取綽號的情形明顯下降;(4)民眾對自身外貌在意度及滿意度持平;(5)82.8%民眾認為不應該以貌取人,而76.9%民眾同意「外貌在社會關係中是重要的」;(6)民眾曾因外貌受他人嘲笑或不友善對待以學生時期為主;(7)20-39歲市話調查難接觸者,因外貌被他人多看一眼、取笑、取不喜歡的綽號等不友善對待情形相對較高。

相關問題,請洽本會研發部 (02-2507-8006)

 

2018-01-26T10:01:58+08:00 2018-01-11|分類 : 臉部平權研究|標籤 : , |0 則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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