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研究】2019臺灣民眾對外貌的意向與經驗 調查結果摘要

壹、調查目的: 為瞭解社會大眾在各種不同情境以及社會關係中,對於自身以及 他人明顯的身體特徵的接受程度,以及針對民眾自身或他人遭遇與外 貌有關的經驗與影響,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於2013年進行「臺灣民眾對外貌的意向與經驗調查」,相隔 3 年之後,於2016年再次進行訪問調查,藉以追蹤探討社會大眾在各項外貌議題上的看法 改變情況 貳、調查與分析方式說明: 委託典通進行電話訪問調查,調查對象為台灣地區20歲以上一般民眾,有效樣本1075人。 本次調查回收樣本與母體進行適合度檢定,由於縣市別方面進行增補,因此結構與母體具顯著差異,本研究依據內政部2019年6月發布之戶籍人口數進行「性別」、「年齡別」及「縣市別」之加權,加權方式採用「多變項反覆加權」(Raking)方式,依序以各人口變項進行權數調整,加權後之樣本結構在性別、年齡別及縣市別具有母體代表性,後續皆以加權推估後的樣本結構進行各項分析及推估。 參、調查結果摘要: 調查結果與發現: 12.9%台灣民眾曾因外貌而遭受他人取笑、15%因外貌被取不喜歡的綽號,11.9%曾因外貌被批評。 相當於每7個人就有1個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 有身體特徵困擾者遭受上述不友善對待的比例,又明顯高於無身體特徵困擾者的經驗。 國高中時期最常因為外貌被取綽號,且有35.6%產生自信心受損等負面影響。 2.與2016年調查結果相比,發現結果如下: (1)民眾因外貌引發他人趨避行為的情形持續減少;(2)民眾因外貌受他人取笑或批評的情況已不常見;(3)對他人身體特徵關注度或取綽號的情形持續明顯下降;(4)民眾對自身外貌在意度及滿意度持平;(5)82%民眾認為不應該以貌取人,而71%民眾同意「外貌在社會關係中是重要的」;(6)民眾曾因外貌受他人嘲笑或不友善對待以學生時期為主;(7)20-39歲市話調查難接觸者,因外貌被他人多看一眼、取笑、取不喜歡的綽號等不友善對待情形相對較高。 相關問題,請洽本會研發部 (02-2507-8006)

【陽光研究】2016臺灣民眾對外貌的意向與經驗 調查結果摘要

壹、調查目的: 為瞭解社會大眾在各種不同情境以及社會關係中,對於自身以及 他人明顯的身體特徵的接受程度,以及針對民眾自身或他人遭遇與外 貌有關的經驗與影響,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於2013年進行「臺灣民眾對外貌的意向與經驗調查」,相隔 3 年之後,於2016年再次進行訪問調查,藉以追蹤探討社會大眾在各項外貌議題上的看法 改變情況   貳、調查與分析方式說明: 委託典通進行電話訪問調查,調查對象為台灣地區20歲以上一般民眾,有效樣本1075人。 問卷題目及抽樣方式與2013年一致,以便做跨年度比較。 本次調查增加20-39歲民眾行動網路調查方式,以補充此年齡族群在市話調查中接觸比率較低的問題,並進行多元調查方整合分析。 參、調查結果摘要: 調查結果與發現: 12.1%台灣民眾曾因外貌而遭受他人取笑、13.7%因外貌被取不喜歡的綽號,11.5%曾因外貌被批評。 相當於每8個人就有1個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 有身體特徵困擾者遭受上述不友善對待的比例,又明顯高於無身體特徵困擾者的經驗。 國高中時期最常因為外貌被取綽號,且有1/2產生自信心受損等負面影響。 2.與2013年調查結果相比,發現結果如下: (1)民眾因外貌引發他人趨避行為的情形較2013年改善;(2)民眾因外貌受他人取笑或批評的比例明顯下降;(3)對他人身體特徵的關注度或取綽號的情形明顯下降;(4)民眾對自身外貌在意度及滿意度持平;(5)82.8%民眾認為不應該以貌取人,而76.9%民眾同意「外貌在社會關係中是重要的」;(6)民眾曾因外貌受他人嘲笑或不友善對待以學生時期為主;(7)20-39歲市話調查難接觸者,因外貌被他人多看一眼、取笑、取不喜歡的綽號等不友善對待情形相對較高。 相關問題,請洽本會研發部 (02-2507-8006)  

【陽光研究】2013台灣民眾對外貌的意向與經驗 調查結果摘要

壹、調查與分析方式說明: 調查方式:委託台北大學民意與選舉研究中心進行電話訪問調查 調查對象:台灣地區一般民眾 抽樣方式:隨機抽取電話簿樣本,末四碼隨機亂數 有效樣本:1058 樣本加權:依年齡層人口數進行事後分層加權 調查時間:2013.8.9-8.30   貳、調查結果摘要: 一、次數分配與特殊差異: 1/6-1/5民眾曾因外貌被不友善對待:被取笑4%、被取不喜歡的綽號17.8%、被批評15.7%。 被取綽號最常發生的人事時地:同學、身體、國高中、學校或補習班上課 被取綽號影響:2/3負面(自信心受損、不想與人互動等),1/3無影響 6%(1/6)民眾有讓自己感到困擾的身體特徵 在意自己外貌:0%民眾在意自己外貌(42.7%不在意);但依年齡、教育程度(、性別)有明顯差異,20-29歲比例明顯高於其他(50-59最不在意);大專院校在意比例最高、研究所其次、國中以下最低 滿意自己外貌:8%民眾對自己外貌滿意(11.6%不滿意);但依教育程度有明顯差異,研究所以上比例最高、高中職其次、國中以下最低 7%民眾認為外貌在社會關係中是重要的;但依年齡、教育程度有明顯差異;20-29歲比例明顯高於其他(30-39、60以上比例最低);研究所以上比例最高、大專院校其次、國中以下最低 2%認為不應以貌取人;但依年齡(、性別)有明顯差異,10-19歲比例明顯較高,50-59、30-39最低(;女性高於男性)   二、差異分析有意義的項目: 台灣民眾有身體特徵困擾者遭受不友善對待的比例明顯高於無身體特徵困擾者,二者在下列情境中有顯著差異(被多看一眼、刻意保持距離、被取笑、被取不喜歡綽號、被批評等行為)(鄰居朋友與家人、在大學與就業後、因身體被取不喜歡綽號) 台灣民眾曾因外貌被不友善對待的經驗有年齡的差異:20-29歲被取笑的比例最高、20-39歲民眾被取不喜歡綽號比例最高(在國高中時期)、10-19歲民眾被同學取不喜歡綽號比例明顯高於其他、60歲以上民眾在就業後被取不喜歡綽號比例高於其他 台灣民眾因外貌被取笑、被取不喜歡綽號的經驗有教育程度的差異:大專、研究所以上比例明顯高於其他,國中以下、高中職被朋友取不喜歡綽號比例高於其他 台灣民眾因他人身體特徵曾有之不友善行為依年齡與教育程度有顯著差異:10-19歲取笑他人比例高於其他、20-29取綽號、30-39多看一眼與保持距離;大專與研究所以上會多看一眼、保持距離比例最高 性別差異:(被取綽號的期間:女生國小階段高、男生國中階段高;對綽號感受:男生多無奈接受,女生感到不舒服與受傷;取笑與取綽號行為:男明顯多於女;在意外貌:女明顯多於男;以貌取人態度:男明顯多於女) 相關問題,請洽本會研發部 (02-2507-8006)     附件:2013年台灣民眾對外貌的意象與經驗調查結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