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研究】2019臺灣民眾對外貌的意向與經驗 調查結果摘要

壹、調查目的: 為瞭解社會大眾在各種不同情境以及社會關係中,對於自身以及 他人明顯的身體特徵的接受程度,以及針對民眾自身或他人遭遇與外 貌有關的經驗與影響,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於2013年進行「臺灣民眾對外貌的意向與經驗調查」,相隔 3 年之後,於2016年再次進行訪問調查,藉以追蹤探討社會大眾在各項外貌議題上的看法 改變情況 貳、調查與分析方式說明: 委託典通進行電話訪問調查,調查對象為台灣地區20歲以上一般民眾,有效樣本1075人。 本次調查回收樣本與母體進行適合度檢定,由於縣市別方面進行增補,因此結構與母體具顯著差異,本研究依據內政部2019年6月發布之戶籍人口數進行「性別」、「年齡別」及「縣市別」之加權,加權方式採用「多變項反覆加權」(Raking)方式,依序以各人口變項進行權數調整,加權後之樣本結構在性別、年齡別及縣市別具有母體代表性,後續皆以加權推估後的樣本結構進行各項分析及推估。 參、調查結果摘要: 調查結果與發現: 12.9%台灣民眾曾因外貌而遭受他人取笑、15%因外貌被取不喜歡的綽號,11.9%曾因外貌被批評。 相當於每7個人就有1個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 有身體特徵困擾者遭受上述不友善對待的比例,又明顯高於無身體特徵困擾者的經驗。 國高中時期最常因為外貌被取綽號,且有35.6%產生自信心受損等負面影響。 2.與2016年調查結果相比,發現結果如下: (1)民眾因外貌引發他人趨避行為的情形持續減少;(2)民眾因外貌受他人取笑或批評的情況已不常見;(3)對他人身體特徵關注度或取綽號的情形持續明顯下降;(4)民眾對自身外貌在意度及滿意度持平;(5)82%民眾認為不應該以貌取人,而71%民眾同意「外貌在社會關係中是重要的」;(6)民眾曾因外貌受他人嘲笑或不友善對待以學生時期為主;(7)20-39歲市話調查難接觸者,因外貌被他人多看一眼、取笑、取不喜歡的綽號等不友善對待情形相對較高。 相關問題,請洽本會研發部 (02-2507-8006)

【陽光研究】2016臺灣民眾對外貌的意向與經驗 調查結果摘要

壹、調查目的: 為瞭解社會大眾在各種不同情境以及社會關係中,對於自身以及 他人明顯的身體特徵的接受程度,以及針對民眾自身或他人遭遇與外 貌有關的經驗與影響,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於2013年進行「臺灣民眾對外貌的意向與經驗調查」,相隔 3 年之後,於2016年再次進行訪問調查,藉以追蹤探討社會大眾在各項外貌議題上的看法 改變情況   貳、調查與分析方式說明: 委託典通進行電話訪問調查,調查對象為台灣地區20歲以上一般民眾,有效樣本1075人。 問卷題目及抽樣方式與2013年一致,以便做跨年度比較。 本次調查增加20-39歲民眾行動網路調查方式,以補充此年齡族群在市話調查中接觸比率較低的問題,並進行多元調查方整合分析。 參、調查結果摘要: 調查結果與發現: 12.1%台灣民眾曾因外貌而遭受他人取笑、13.7%因外貌被取不喜歡的綽號,11.5%曾因外貌被批評。 相當於每8個人就有1個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 有身體特徵困擾者遭受上述不友善對待的比例,又明顯高於無身體特徵困擾者的經驗。 國高中時期最常因為外貌被取綽號,且有1/2產生自信心受損等負面影響。 2.與2013年調查結果相比,發現結果如下: (1)民眾因外貌引發他人趨避行為的情形較2013年改善;(2)民眾因外貌受他人取笑或批評的比例明顯下降;(3)對他人身體特徵的關注度或取綽號的情形明顯下降;(4)民眾對自身外貌在意度及滿意度持平;(5)82.8%民眾認為不應該以貌取人,而76.9%民眾同意「外貌在社會關係中是重要的」;(6)民眾曾因外貌受他人嘲笑或不友善對待以學生時期為主;(7)20-39歲市話調查難接觸者,因外貌被他人多看一眼、取笑、取不喜歡的綽號等不友善對待情形相對較高。 相關問題,請洽本會研發部 (02-2507-8006)